(一)终评申请
1.各市、区残联工作人员将残疾终评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苏州市残疾终评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为当次上月28号。
2.终评当天各市、区残联工作人员需陪同申请人至终评地点现场。
3.申请人带好残疾终评申请表原件、各评定类别相关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原有残疾人证,终评当天须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终评时间
1.每月组织1次。
2.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下午13:30—16:00进行终评,如遇节假日后延。
3.精神、智力: 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上午8:00-11:00进行终评,如遇节假日后延。
4.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终评,每月终评1次,逾期当
月将不再受理。
(三)终评地点
1.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在阳光大厦(西环路717号)1号楼三楼终评室;
2.精神、智力在广济医院门诊二楼2号诊室(相城区广前路11号)。
3. 各市、区残联工作人员与终评委员会工作人员需现场陪同。
(四)终评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各残疾类别近期相关材料(肢体需准备相关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X光片、CT、肌电图等检查报告;视力需提供视觉电生理、视野报告、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听力需提供脑干诱发电位、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言语需提供有关言语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复印件)。
2.终评当天申请人须带齐以上相关材料,方可给予终评,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当天终评。
(五)终评结论
终评当天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终评申请表返回各市、区残联。苏州市残疾终评委员会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联系电话: 周雄 67239418
徐洁、顾丽敏69333722
2020年终评日期 | ||
月份 | 阳光大厦 | 广济医院 |
1 | 9日 | 10日 |
2 | 6日 | 7日 |
3 | 5日 | 6日 |
4 | 2日 | 3日 |
5 | 7日 | 8日 |
6 | 4日 | 5日 |
7 | 2日 | 3日 |
8 | 6日 | 7日 |
9 | 3日 | 4日 |
10 | 15日 | 16日 |
11 | 5日 | 6日 |
12 | 3日 | 4日 |